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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供给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18 14:45:08 来源:网友投稿

赵文平 高雅琴

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是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关键,而在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中,政策是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通过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实施。在当前职业教育办学实践中,地方和院校积极探索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实践模式,但其相关的政策力度还有待加强。因此,非常有必要系统梳理当前我国推进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供给情况,以便于精准明确未来政策保障的方向。基于此,本文通过政策分析工具,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供给研究,为相关政策优化完善提供依据。

(一)样本选择

政策文本是进行政策分析的基础。以“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等为关键词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检索,经过筛选得到如表1所示的政策文本。查找筛选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权威性。选择教育部官网检索政策文本,可以直接获得国家层面颁布的相关政策文本,确保政策文件来源的权威性。第二,相关性。从检索到的文件中剔除了2012年以前的政策,保留2012年以来的、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紧密相关的政策文件。第三,官方性。参与分析的政策文件类型应为法律法规、通知、意见、方案、办法、条例等,政策解读、答记者问、政策图解等不予选取。

表1 2012年以来国家层面颁布的相关政策文本

(二)分析框架

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分析框架的搭建对于研究政策文本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对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来构建分析框架。首先,通过Nvivo12 plus对已筛选的20份政策文本进行词云可视化,得到词语云图谱,见图1,对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供给进行初步分析。图中字体的大小与其出现的频次密切相关,字体越大,证明出现的频次越高。从图1明显看到,“职业”“教育”“学校”“教学”“技能技术”“建设”“招生”“发展”“人才”等词出现频次较高。

其次,基于初步分析进行开放式编码。将20份政策文本导入Nvivo12 Plus分析软件,以政策文本句子为分析单元进行手动编码。通过逐字逐句阅读,提炼文本内容后,经过反复斟酌对比与调整,得出概括性最强的节点编码,如教育、职业、技术技能、专业、招生、课程教学等。

再次,进行主轴式编码。在开放性编码的基础上,通过对编码节点进行归纳整合,对具有从属关系的节点进行概念化、抽象化命名,进一步概括分析,最终得出人才培养、招生考试、课程教学、产教融合、评价机制五个一级节点。通过一级节点编码,可以体现政策文本的整体特点。

最后,在了解政策文本体现的主要维度后,通过回溯政策文件,再次对归纳总结的五个一级节点进行子节点编码,以便更好地体现各维度的深层内涵。相关政策文本编码情况见表2。

表2 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文本编码情况

依据Nvivo12 plus的数据分析,得出政策内容的编码统计结果,见表3,发现人才培养、招生考试、课程教学、产教融合、评价机制是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主要抓手,文章后续围绕这五个维度进行政策内容分析。

表3 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内容编码

(一)人才培养:一种宏观思路得到普遍关注

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是一个宏观概念,国家颁布的政策文件围绕人才培养从不同维度进行论述。人才培养政策文本涉及13个文件,内容编码参考点占据全部参考点的31.4%。以人才培养为一级节点编码,得到培养体系、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管理办学、专业设置、学制衔接模式6个子节点。

人才培养体系依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我国系统构建了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对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完善具有重要作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不断发展的。如,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颁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出:“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
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支持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实施长学制培养。”

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需要以人才培养模式为手段。在国家相关文件中已关注并主张通过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来实现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如2015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再如2023年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指出,要“支持联合体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鼓励普通本科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二)招生考试:作为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被高度重视

招生考试作为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国家颁布的系列政策文件中都有涉及。招生考试政策文本涉及15个文件,内容编码参考点占全部参考点的14.8%。以招生考试为一级节点编码,得到了招生制度、招生专业、招生比例、招生办法、考试方式5个子节点。

我国致力于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如2021年颁布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以及2022年颁布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都进行了相关论述。

针对不同阶段的人才培养工作,国家采取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如2014年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20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建立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鼓励高职学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招生;
健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考试招生办法。同时强调,不限制专科高职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适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为部分有意愿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

国家针对招生专业作出了规定,尤其注重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专业。如2013年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2014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提出,要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健全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
同年颁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在确有需要的职业领域,可以实行中职、专科、本科贯通培养。2019年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则再次强调要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国家在对专业领域作出要求的基础上,也对专业培养特点提出了要求。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材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科学确定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2021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贯通专业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结合专业特点,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国家努力探索多种形式的招生办法。2013年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中高职贯通的招生办法,高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优化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结构。2014年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重点探索“知识+技能”、单独招生、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

(三)课程教学: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核心载体亟需全面跟进

课程教学作为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微观环节,同时也是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所涉及到的政策文本有13份,内容编码参考点占全部参考点的18.05%。以课程教学为一级节点编码,得到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材、教学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资源设施7个子节点。

“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衔接的关键在于课程体系的衔接。”[1]课程体系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课程建设的总方向。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课程衔接体系,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同年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国家也注重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希冀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助力课程教学。2021年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高职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进一步畅通细化不同学段的课程衔接。

教材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载体,加强教材建设是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条件,也是推动中高职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2012年印发的《关于“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和贯通,依据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统筹开发中高职教材,实现教学重点、课程内容、能力结构以及评价标准的有机衔接和贯通,加快形成中高职教材统筹建设机制。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鼓励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

教学体现了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国家出台的政策文本关涉教学的标准、内容及方式。在2015年颁布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研制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教学标准的制定还要依据社会实际,随产业发展即时修订中、高职专业目录。2014年出台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2022年出台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都主张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按照企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和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推动教学内容改革。同样,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也占据重要地位。2015年颁布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主张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四)产教融合:虽然是职业教育政策的高频节点,但是并未直接指向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

职业教育作为一门“跨界”的教育,关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必然受到学校和企业、教育和行业的双重影响。相关政策文本涉及14个,内容编码参考点占全部参考点的27.44%。以产教融合为一级节点编码,得到了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师资培养4个子节点。但已有20个政策样本中的产教融合并没有直接指向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仅有2023年颁布的《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强调,“支持联合体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鼓励普通本科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这也为未来从产教融合的角度推进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政策优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正如有研究所主张,“创新发展校企合作机制,如建立现代学徒制、区域性职教集团等,全面服务中职、高职、本科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2]。

(五)评价机制:以评价驱动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

评价作为衡量检测培养效果的一个晴雨表,是开展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效手段。所以,在查阅政策文本时,有专门论述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的篇幅。评价机制政策文本涉及11个,内容编码参考点占全部参考点的8.3%。以评价机制为一级节点编码,得到了评价体系、评价方式、评价组织、评价管理4个子节点。

评价体系不断深化。首先,2019年颁布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对本地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采取抽查制度;
2020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使评价体系更具职教特色。2022年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鼓励各类主体参与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2022年颁布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提出,“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开展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人才选拔和培养,实行小班化教学,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接续培养”。

评价方式更加细化。国家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从初期的概括式评价逐渐向细化式评价发展。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2020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提出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进一步细化。2022年出台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了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变革;
同年颁布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根据岗位人才需要校企联合招生。

评价组织更加系统。2019年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的作用,形成多方合力;
同年,国家又出台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对评价组织提出严格要求,呼吁社会各主体共同参与。

评价质量更加优质。评价质量要关注社会行业外部力量,201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年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20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都主张国家、社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另外,评价质量也不能忽视学校内部力量。2021年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建立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安全等国家职业教育标准。

(一)散点分布与系统缺失并存

关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呈现出散点分布与系统缺失并存的特点。所谓散点分布是指,所考察的20个政策样本中几乎均有关于中高本衔接或一体化培养的内容,应当说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受到政策的广泛关注,尽管在每个政策样本中涉及中高职或中高本一体化培养的内容并不多,但均关注到这一改革主题。

现有政策文件中关于中高本一体化培养具体问题的描述中,缺乏一种系统性,具体如下:第一,中高职阶段衔接政策文本表述多于中本、高本阶段衔接政策文本。通过政策文本的编码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相关文件,更多涉及的是中职与高职阶段的衔接,关于中职与本科、高职与本科衔接的政策内容少。我国贯彻的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协同发展,要加强各个阶段的彼此衔接。第二,中高职政策文本数量多于职业本科。如2019年出台的《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高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等都是专门论述高职阶段人才培养工作的。目前,我国职教本科发展还处于生长期,相对中高职衔接政策而言,职业本科阶段政策还比较薄弱,国家正在探索职业本科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总之,目前尚无一项专门的、系统化的关于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

(二)宏观整体居多与微观专项偏少并存

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宏观整体性政策明显,微观专项性政策缺乏。关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颁布的政策针对性不强,极少从系统角度专门清晰明确论述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衔接贯通的政策文件,关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政策零散分布在不同主题的文件中。如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多个文件都提出要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但仅是作为政策文件的一小部分进行了描述。此外,尽管2021年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中高本一体化的专业设置进行规定,成为唯一直接指向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宏观框架性政策。而直接指向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某一具体专项政策缺乏,比如中高本课程衔接、教材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政策几乎是空白。

(三)框架性指示呈现与实践性操作缺位并存

从现有涉及推进中高职和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文本来看,多为框架性指示的呈现,而关于如何具体推进的实践性操作始终缺位。比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健全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指出,“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适度扩大中职专科贯通,贯通专业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这些政策都对推进中高职或中高本一体化培养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后期落实缺乏具体操作办法或细则。这就意味着需要继续完善具体化、可操作的关键政策,如通过对比内容编码参考点占全部参考点的比重可知,评价机制处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关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的政策文件虽然存在,但是整体数量不足。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评价的政策文件只是政策文件中的一个子主题,有关评价具体方面的内容很少涉及。

(一)加大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专项政策研制力度

根据目前推进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结合现有政策情况,亟需加大推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专项政策的研制工作。“专项问题的政策制定着重针对某一(类)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政策,其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3]比如,国家层面或者委托相关行业领域构建中高本一体化衔接的职业能力分级指标体系,服务中高本一体化人才成长的职业能力纵向递进横向整合;
再如,研制中职、专科高职和职业本科一体化的课程标准,明确各自培养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目的,制定课程标准、职业技能标准,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此外,还可以研制聚焦某类行业领域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政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方面的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政策。

(二)重视职教本科的政策探索,为中高本一体化培养政策提供准确的方向定位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本科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的有关标准和配套政策也正处于建构阶段。我国前期已在中职和高职之间的衔接贯通上有着相对先行的探索基础,但是还缺乏中职与职业本科教育、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教育之间衔接的成熟经验,要开展好此项工作,需要务必明确职业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培养标准、培养体系等诸方面关系到中高本一体化培养的最终方向和标准。虽然“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是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内涵”[4]已得到普遍认同,但对于诸如职业本科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等方面的具体化也至关重要,这关系到高职课程与职业本科阶段什么样的课程衔接、各自目标和标准如何有效对接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澄清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相关问题,给予政策上明确的定位。

(三)优化或出台政策实施的具体方案或办法,增强政策执行的实效性

在国家制定的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宏观政策基础上,针对性地制定关于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配套政策,从微观具体层面细化政策制度,使其在实践运用中更具操作性、实施性。“要秉承持续化发展原则制定政策,加强顶层统筹设计,既着眼全局考虑问题,又要对政策进行‘精雕细刻’。”[5]如国家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就可以从资金支持、制度保障、社会地位等方面作出相关细化规定,对于企业投入与产出的指标体系也应明确阐明,多措并举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解决当前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性不高的问题。

(四)注重与实践互动,及时将具有创新价值的实践探索转化为政策

改革源于实践,很多时候实践并不完全是滞后于理论或政策。许多政策出台往往是基于创新性实践活动的转化。对于职业教育中高本一体化政策建设问题,在我国许多地区和学校已开展了大量探索,有许多创新性做法值得采纳。如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科技学院牵头的“统筹规划,构建高职和专升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成果获得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二等奖,该成果“科学构建了高职、专升本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高职和专升本教育的三个有效衔接;
设计出了两个不同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 质量标准,创新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6]。类似于这样有超前性创新性的实践探索还有很多,政策制定者应加强对实践中创新性做法的关注,将具有推广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吸纳到政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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