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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机构编制工作总结【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11-18 18:4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机构编制工作总结【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2年机构编制工作总结【完整版】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十七次全会要求,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为建设锦绣**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政治站位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条例》法规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编委会、县委编办带头学习《条例》等法规,示范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
持续在《**融媒》《**党建网》《**机构编制》各大门户网站开辟学习专栏,再次掀起《条例》学习高潮。

2.坚定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归口管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县委编办的政治属性和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意识,依法、依规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保障能力

1.制定完善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市场监管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厘清了县直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在双重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考核分工、经费保障方式和人员流动管理规范等,夯实了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部门管理为主、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推动了派出机构接受驻地镇党委政府日常管理和统一协调指挥实施镇综合行政执法。

2.积极探索深化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实施镇级综合执法“三张清单”事项95项。创新建立“村社区吹哨、执法队报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报批城关、涧池、平梁、蒲溪四个镇综合执法队作为全市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先行试点单位,确定为副科级机构,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组织召开镇综合执法推进会议,为执法队统一配备执法装备、服装。

3.统筹编制资源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对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各阶段在校学生数、班级数、课程设置及教职工在编在岗情况、教师承担课时情况、教职工流转去向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批准设立县第四幼儿园,动态调整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50名,解决四幼、恒大、凤台等学校因开园、生源流动扩班补充教师问题。

4.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及有关机构编制由县住建局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顺利实现职责机构平稳划转有序交接;
报批规范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机构设置;
优化了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设置;
落实县文旅广电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按期完成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调整优化了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三个群团机关的编制资源配置,将其3个群团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置换为事业编制,进一步统筹盘活全县行政事业编制资源。

5.聚焦编制资源服务保障民生。加强疫情防控及健康教育工作,调剂5名事业编制补充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落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挂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牌子,确定为正科级,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设置县委统战部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统战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聚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落实**县图书馆单独设置;
明确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所牌子,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力量;
为县公产中心增加3名编制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力量,助力加强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和国资国企监管工作;
落实县电影公司改革遗留问题化解方案,稳妥推进了县电影放映公司化解遗留问题,实现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面改革清零;
统筹编制加强文化产业工作力量,明确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及编制配置;
调研论证报批县政府教育总督学、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职数设置等方案。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与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1.稳妥推进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机构设置调整。按期落实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由林业局管理为主调整为公安局管理为主,圆满完成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下达县林业局行政编制2名,增设森林草原防火股,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

2.统筹做好了新一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做好了纪检监察“三化”建设改革,同步统筹做好了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报批落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11个整合调整为9个,明确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

3.全面完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根据省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精神,调研论证制定了我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方案,按照市委编办的批复精神完成了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组建工作,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4.积极做好陕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规范报批。贯彻落实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将中共**县月河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县级规格,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核定**经开区工委、**经开区管委会领导职数2正3副。

5.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设置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编制配置,对近年来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确保我县按时按要求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

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努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1.积极推进人才周转池编制动态使用。核定10名周转编制用于县委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属国有企业任职人员保留在职人事关系的方案,为解决县属国企起步发展阶段选人难问题提供了保障;
对7个部门申请使用事业单位周转池编制进行调研审核,批准县融媒体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使用周转池编制11名,用于招录引进紧缺人才,为调整干部队伍结构提供了保障。

2.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程序。一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修订完善了《**县公务员和党群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规则》和《**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则》,修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申办机构编制事项工作程序,优化编制使用报批、备案程序,着力健全完善用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二是从严控制用编申请,按照“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对满编和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进人,编制使用优先向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倾斜。三是坚持“量出为入”和“编制审批在先”原则,遵循“严进宽出”管理,分期分批审核批准县直各部门用编需求,落实人员招录、选调用编保障,及时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2021年,共为211名新招录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办理了落编手续;
为县外调入、调出县外及县内流动的354名机关干部办理了工资转移及上下编手续,为退休、辞职、辞退的122人办理了下编手续。

五、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和实名制管理。按照中、省、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核查程序、严把五个环节,历时2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任务,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目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五有四统一”要求,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册》和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台账,做到系统、管理册、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实现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人册一致,册机相符”目标,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控编减编提供了坚实基础。

2.做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四有四公开”建设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要求,进一步改进优化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共受理核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15家、变更登记47家、注销登记17家。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全流程网络监测,对年报时限、质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共下达催办函3份,行政处罚决定1份,圆满完成纳入登记的174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3.做强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扎实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职能,重点对上年度年报交叉评审得分靠后及涉及改革的部分事业单位共11个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依法予以网上公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起草了《**县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聚焦行业执法、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对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所属12个事业单位开展履职评估,履职评估考核结果在机构编制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直接应用。

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1.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与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对接,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巡察主体及对象、方式方法、巡察内容及结果运用,通过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2.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工作。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明确了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举报方式、举报电话、接访责任领导、接访股室及办理要求,为依规依纪依法受理信访举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把机构编制督查和机构编制审批放在同等位置,树立“向监管要效益”的思想,对工作中发现和审计反馈的县林业局、蒲溪镇、漩涡镇等单位违规设置机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七、高质量完成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1.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7次,专题讨论4次,举办学习园地4期,主题党日活动5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讲授专题党课4人次,组织观看庆“七一”大会实况直播和党史学习教育红色影片、系列专题片等10余次;
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机关干部“每月一讲”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三联共建”“送学送教”有机结合,党支部共走访党员和联系群众400余人,办结群众“急难愁盼”的就业、教育、医疗等问题事项44项,建立为民便民惠民政策举措和长效机制2项,全体干部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45项;
积极参与市委编办举办的党史故事颂读、党史知识竞赛、党史专题征文比赛,县委宣传部举办的红歌大合唱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党的建设统揽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追寻足迹学党史、不忘初心强党性”实践教育活动、“祭英烈、学党史、知党恩、强党性”和“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红色教育活动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组织生活方式和活动内容。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日常交心谈话、提醒帮助谈话、批评诫勉谈话频次,教育干部适应从严管党新常态,律己担当干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对标组工干部标准,以“六有”干部队伍建设为载体,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3.精心抓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持续帮扶计划,全年到村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0余次,坚持每月至少2次到村入户开展精准帮扶;
与清河村签订“三联”共建协议书,帮助清河村协调项目资金30余万元,解决修建便民桥和新民风建设文化宣传等实际困难问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好乡村振兴工作新局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践行“四个城市”要求,打造模范机关。以推进“四个城市”建设为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更美丽”文明实践活动;
与联建新城社区文兴、蓝云大厦小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门前“四自一包”责任书,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疫情防控排查等社区工作
常态化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持续巩固县级文明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健康机关、市级无烟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工作。

2022年,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将继续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持续巩固各项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四化”进程,不断优化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努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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